房產抵押(全額)貸款,是新鄭鄭銀村鎮銀行利用信貸資金向以自有房產或第三人房產(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名下房產)作為抵押物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。
產品特點:
1、抵押房產須為鄭州市轄區范圍內住宅。
2、抵押房產面積在60㎡(含)以上,建成年份在2000年以后。
3、房產所有權、使用權明晰,無法律糾紛。
4、授信最長3年,最高可貸房產價值100%。
5、一次授信,不限次循環使用。
6、具有正當職業、穩定收入和合理合法的貸款用途。
7、須增加第三人擔保。
申請條件:
(一)借款人、抵押人及保證人年滿十八周歲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居民。借款人申請貸款時借款人(共同借款人)或配偶(若有)、抵押人及保證人或配偶(若有)的實際年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60周歲。
(二)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。單身未婚證明(聲明)及婚姻關系證明的有效期(自證明開具日至貸款審批日)為30日。
(三)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,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,且還款意愿好。
(四)具有我行認可的固定住所或從業場所及有效的聯系方式。
(五)有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。
(六)有合理的貸款申請數額、期限和幣種。
(七)借款人資信狀況良好,無不良社會和商業信用記錄,且遵紀守法、誠實守信,無違法行為,當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對其不利的民事案件。
(八)提供我行認可的足值房產做抵押。
(九)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。